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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這本書,一個深刻的感覺浮上心頭:我真的,不應該標這本書!

這本小說就像一部影片,泰瑞、蜜絲蒂、李昂、阿雷、帝奇、戴格、克麗絲塔...一個個名字像霓虹燈般在我眼前轉來轉去,但是一直捉不住他要傳遞給我的訊息---閱讀不就是接收作者傳達給讀者的訊息,不是嗎?
音樂、青春、抽煙、嗑藥、男女感情,英國、美國、歐洲...到底花了2小時看完這本書,我吸收了什麼?一直覺得是「零」。反而是新書的香氣還比較使我感興趣。
就像看過一齣肥皂劇,看過也忘了,這種經驗對喜好閱讀的我而言倒是蠻新奇的。應該是說這本書的內容很不吸引我,我真的沒辦法在看過這本書之後擠什麼溢美之詞出來,真要跟他的青少年題材相比的話,或許電影「艋舺」還讓我有些興趣。



上頭還印上「商周公關用書」...我覺得這印漬把這本書的價值給降低了,看到最後...有點哭笑不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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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霜葉,紅於二月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