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跟我不一樣,她非常相信招牌上面寫的字,所以一定要吃現烤的麵包。

種類很多,可以慢慢挑。

其實以他價位來說,當作早餐或是宵夜都挺合適的。

在商城,沒有特色的攤位或商店,很快就會被淘汰。

老婆選了芋頭麵包15元,外表金黃誘人,價錢也便宜。

可是一到手就感覺不對勁了,麵包是冷的,完全沒有現烤的效果,連保溫麵包都稱不上。

一剝開更慘,芋頭泥只有一丁點,吃起來超虛,一點都不好吃!!!都就當作買麵粉吃吧。
老婆看著我似怒非怒的臉,好像有點嚇到,買麵包之前就已經跟她講「那種招牌寫的字能相信,狗屎都能當飯吃!」現在相信狗屎能吃吧,笨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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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霜葉,紅於二月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