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篇懺悔文。

過年前,有朋友從竹東帶了一盒滿珍香的雞肉,那幾天異常的熱,我沒想太多就把牠打入冷宮,凍到雞都不講話了。
 在愛評爬文,發現網友nana媽發過這家的食記。

到現在雞都已經吃完了,nana媽告訴我的心法還是印象深刻:那雞肉不能冰啊@@ 退冰時我告訴老婆關於nana媽建議不能冰,要趁新鮮吃掉~老婆也蠻無奈地表示不冷凍直接壞掉更糟糕。↑雞你一定很冷吼~ 有了"難吃到靠北"的心理準備,退冰後稍微過烤箱一下,再沾客家桔醬來吃,酸酸甜甜,不難吃啊~
現在我又後悔了,如果把骨頭去掉,將雞絲用蔥與蠔油大火爆炒,豈不更妙?!
 


 
 
  
 
 
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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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霜葉,紅於二月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